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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1 / 2)

陆明芳以为李金凤和陆建国两个小年轻是不喜欢,哪里知道,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事儿。

有现成的,谁还要去自己找人做啊,浪费时间和金钱不说,家具没做好之前,这屋子光秃秃的,咋看,都觉得不好看。

“小姑,麻烦你告诉我那些家具在哪儿,我找人去搬!争取在明天之前,将东西全运回来。”

后天结婚,明天能够将新房里的家具都弄好,是再好不过的。

至于其他的小物件儿,可以一样样的添置,不着急。

“我帮你找人吧!就找你二伯,他是工程师,手下人不少,帮忙搬个东西,不至于太麻烦。”

最最重要的是,陆泽之有卡车,运家具,比他们这一趟趟的走,方便得多。

“好!”

布置新家5

这么一通忙活,就到了中午。

李金凤和陆建国还没买锅碗瓢盆炉灶啥的,也不能留陆明芳和郭颂吃饭。

但是就这么让人家空着肚子回去,也不礼貌,所以干脆提议去外面国营饭店吃。

李金凤坐了七八天火车,这七八天,都没有洗澡。

大冬天的,汗倒是没出,可这么多天,换做谁也受不了。

好在,陆建国借的那壶开水,只用了一半,加上她空间里,还有些热水。

拿着两个搪瓷盆,去四合院里的公共浴室,洗了个简单的澡,换了这一身的衣服。

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

如今已经到了江北省城,比李金凤长得好看的姑娘,相信也有不少。

她就没往脸上涂那些让肤色变黑的化妆品了,白皙的皮肤显露无疑。

一件碎花棉袄,一条黑色的棉裤,脚下一双黑色的真皮皮鞋,脖子上围一条大红色的毛线料子的围巾。

这打扮,算不得有多合适,可光靠李金凤那张脸,硬生生的将这不咋样的搭配,给穿出了不一样的感觉。

大约是长得好看的人,穿啥都好吧,就是陆明芳这个永远走在时尚前沿的女人,盯着李金凤看了好几眼,竟然也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当然,满意的是李金凤那张精致又好看的脸。

李金凤的打扮,完完全全没问题。

因为这个年代的人,普遍这么穿。

她冲李金凤道:“金凤,我那儿还有一件墨绿色的皮草,你下回去我那儿,我送给你!”

陆明芳不咋喜欢冬天。

夏天还有布拉吉,还有白衬衫。

冬天就只有花棉袄,黑、灰棉袄,这种衣服,不管穿在谁身上,她都觉得丑!

好在,她有貂皮大衣,又好看,又暖和,哪怕只是一件黑色的,穿在身上,都好看。

“皮草?不用了,我怕我穿不出那种感觉。”李金凤连连摆手。

其实也不是怕穿不出,而是皮草太惹眼了。

她要是想夺人眼球,她空间里的羽绒服,小脚裤,还有她从前的貂皮大衣,都可以拿出来穿。

可问题是,她不想让别人注意,只想低调的赚钱,混完这最难过的几年。

“咋会穿不出呢?你长得好,穿皮草肯定好看!”陆明芳道。

李金凤只好将求助的目光,落在陆建国身上。

谁知道,陆建国只是伸出手,替她整理了一下围巾,“小姑给你的,你就拿着,要是怕穿不出去,就在家里穿!”

陆明芳的皮草,很暖和。

都是好料子,里头穿一件夏天的衬衣,就不用穿别的衣服了。

陆建国怕李金凤来江北过冬会冻着,干脆厚着脸皮,替她接受陆明芳的好意,省的李金凤冻感冒了难受。

李金凤听了陆建国的话,点了点头。

只是陆明芳不干了,“我说陆建国,你小子说的这是什么话?什么叫我给的衣服穿不出去?你看我哪件衣服穿出来,大街上的人,不是羡慕又羡慕?”

陆明芳一副要干架的样子,一张脸,都因为愤怒,变得通红。

布置新家6

陆建国看了一眼陆明芳,不紧不慢的说出一句话,“我和金凤还没吃早饭!”

下一秒,陆明芳咋呼着大叫,“你又不早说,早饭都没吃,这都中午了……陆建国,你要是饿着金凤了,我和你没完!”

说完,一把拉着李金凤,就往外头走。

一旁的郭颂看着陆明芳,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他再转过头看陆建国,发现他也在笑。

“你小姑就是这样,见到金凤欢喜的很,你们还没来的时候,就三天两头的在念叨。”郭颂道。

“我知道,金凤也喜欢小姑,她带了不少吃的给小姑,待会儿吃完饭,你们先带点干萝卜条,酸豆角回去!等过两天,我和金凤结婚了,金凤将她从乡下带来的那对猪蹄收拾出来,再给你们做卤猪蹄。”陆建国道。

乡下不比城里,带出来的东西,都是自己亲手做的。

不过郭颂和陆明芳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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