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渐停,航班重新开始忙碌运行。
宋在宥因为工作的原因,直接飞去了其他国家。林浩淼订好回家的机票后,又在宋秋水的陪伴下去买了一些特产,有本土蜂蜜、唇膏、香氛、坚果糖、手工巧克力曲奇和其他一系列看起来像是游客必备的伴手礼。
宋秋水主要发挥了一个笨蛋司机的作用,林浩淼不敢相信他竟然在这里上了半年学,连哪个超市在哪儿都需要现场看谷歌地图。他就对附近的生活这么毫不关心吗?那岂不是丧失了很多乐趣?
可想着想着,她又觉得有些悲伤。按照宋在宥说的,宋秋水连心理医生都不愿意看,又哪来的心思热爱自己的生活呢?
林浩淼专门买了一个“yolo”字母的蓝白色棒球服送给宋秋水,是“youonlyliveonce”(你只活一次)这句名言的缩写,来自极具争议又富有才华的好莱坞女星梅·韦斯特嗯,虽然是话这么说,但是刚买完林浩淼就后悔了——天啊!她在干什么?人家有好好的心理医生,就没必要给他搞这种心灵鸡汤了吧,以后想起来都会很尴尬,不对她已经开始尴尬了。
她红着脸问宋秋水要回这件棒球衫,说再给他买个别的、实用些的礼物。
宋秋水非但不还,还直接穿在了身上,对着镜子照了半天:“我觉得挺好的。而且送人的东西,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
他肩宽腰细腿长,穿起来确实好看,棒球衫利落宽阔的版型也中和了几分金色锁骨发的柔美气质,显得更加英挺。
作为“回报”,宋秋水主动要包揽她所有其他开销。林浩淼觉得这太不合适,毕竟这件衣服才几十刀,可她买的其他东西加起来总价也有十倍多了。
宋秋水却不以为然,面对林浩淼的坚持,他飞速地在她唇上亲了一口!
“你干什么?”她瞪他一眼。
“拒绝一次,我亲一次。”
金发男生懒洋洋地说,令她有些幻视以前那个强硬、顽劣的宋秋水,从买裙子,到送礼物,总是那样自说自话、不容拒绝。
但这或许要比他寻死觅活、行尸走肉一样活着要强。林浩淼心下一松,不再推辞,让他刷卡结了账。
回去路上,宋秋水开着车,林浩淼把东西放在车的后座,人坐在副驾驶。她看着男生精致的侧脸,突然觉得有哪里很违和。
看久了,她才意识到,是耳朵——他没有像以前那样戴着五花八门的绚丽耳钉,相反,男生的耳垂处有一道撕裂性的疤痕,伤口已经愈合,但重新长在一起的肉因为张力而微微蜷缩,看起来像一小条狰狞的蜈蚣。
她没有问这道疤是怎么来的,也没问自己送他的红宝石耳坠去哪儿了,虽然这货真价实的纯金耳坠的确花掉了林凤帮她存了近十年的压岁钱。
“你带耳夹吗?”林浩淼突然问道。
“嗯?”宋秋水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为什么问这个?”
“没什么。就是在想,如果你愿意带耳夹的话,我可以送你一副新的耳夹。”
宋秋水目光微怔,他的视线旋即软了下来,眼前的道路和车辆似乎都有些模糊。
“不想带也没事,我就——”
“带。”
他的眼睛咽下一抹酸涩,声音有些发紧:“只要是你给的,什么我都带。”
红宝石耳坠找不到了也没关系。
因为她已经给了他新的东西。
假期有尽时。
加州的阳光和海滩再美好,巨弹巨贵的床垫睡起来再舒服,也到了说再见的时候。
林浩淼终究踏上了返乡的飞机,她的行李额度差一点点就超标,总算满载而归。
宋秋水站在安检口冲她挥手,穿着那件棒球服,转身露出那四个刺绣的白色字母。
-如果只活一次,你要怎么活?
宋秋水其实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他有颜有钱有时间,应有尽有,出生就达到了别人一声追求的顶点。但是林浩淼的出现让他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宋在宥有一句话说的没错,他是个废物——要想成为配得上她的人,他必须不靠任何外力,活出自己的人生才行。
林浩淼看着金发男生夸张的动作,无奈地笑了笑,但她也夸张地挥手,跟才找到的童年好友郑重道别。
因为道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