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大概和第一幕第七场相同,不同点有二:
本场时间为太阳落山之前,房中光线昏暗;
一些细节道具(比如茶盏、小杌子)的位置和数量有所改动,避免和上一场完全相同。
(幕启)
柳春风:(气呼呼地回到房中,一屁股坐榻上,叉手)凶手就是他!
花月:(紧跟其后进门,走至书案前,点灯)谁呀?
柳春风:还能是谁,梁煊呗!说话那么缺德,能干出什么好事!
花月:就是,说得什么话,哦,头顶长毛就是老虎啊,那老虎还长尾巴呢,咱柳少侠长了吗?
柳春风:(侧目瞪花月)……
花月:不会吧,(打量柳春风)真长了?
柳春风:哼,除了梁煊,第二可疑的就是你。不对,你更缺德,你最可疑!
花月:这种人命关天的事,你可别开玩笑。
柳春风:谁跟你开玩笑了,我睡觉死,天塌了我都听不见,我可不保证你昨晚没出去过。
花月:那我干嘛杀一个道士呢?
柳春风:(起身,脱掉氅衣,仍在榻上,走至炉旁,坐到小杌子上,烤手)那谁知道?因为他长尾巴你没长?因为他比你长得俊?或是你临时起意,随手杀人,坏人做坏事还需要理由吗?
花月:(跟到炉旁,在柳春风对面坐下,烤手。二人一东一西,侧对观众)诶,你别拿和尚当秃子打——冤枉人。首先,我做坏事向来有理由,没理由我连朵花都不摘。我若害谁,那只有一个原因——那人害过我。我不管他有意无意,也不管他害我是深是浅,但凡害过我,一律归进死人堆儿。
柳春风:不是死罪凭什么归进死人堆啊。
花月:凭我平白无故难受了。我的经验告诉我,害过人的人,迟早还要害人,留着就是祸害,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捎带手的事儿。(用竹签串橘子,开始烤)
柳春风:那别人踢你屁股一脚,你也要人性命?那你不比坏人更坏?
花月:这话说的,你怎么不怪他无缘无故踢我一脚呢?难道非得被活活踢死才能报仇吗?哦,死仇非得死后报,那还报得动嘛。你管这种“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做法叫坏,我跟你不一样,我管这叫惩恶扬善。
柳春风:谬论。别人踢你屁股一脚而已,你就要人性命,这这不合理。
花月:什么什么?踢我屁股一脚而——已——?首先,我的屁股没惹你,其次,浑身上下我最在乎我的屁股,恨不得天天抱着我的屁股睡觉。
柳春风:(皱起鼻子)你有毛病。
花月:为了我的屁股,我可以连命都不要,那你踢了我的屁股,我不得跟你拼命吗?若不去理睬,由着你踢,等到你把我屁股踢成八瓣,我可就生无可恋、生不如死了。我没害人,反而落得一个生不如死的下场,这就合理了?
柳春风:还是谬论,谁的屁股比命重要啊。
花月:这你甭管,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屁股是我的,重不重要我说了算。有人爱权势,有人爱脸面,有人爱金银,有人爱玩乐,而我,白蝴蝶,独爱我的屁股,谁踢我的屁股,我就跟谁玩命。别人惜命,我惜屁股,要你管啊。
柳春风:那你也不能因为别人踢你的屁股就要人性命!
花月:为什么不能?
柳春风:就是不能,律法不允许!
花月:哦,我懂了,朝廷律法给我一人定的,多谢啊,赶明儿朝廷发银子的时候也想着点我。
柳春风:你强词夺理,你反正就是不能!(夺过花月手中的橘子葫芦)这是我带得橘子,别吃了你!
花月:什么正反正、反正反的,你烙饼呐!你搞清楚,我才是无辜受害的那个,只不过,很不巧,我是个能要人性命的受害者。他踢我屁股不与我商量,那我要他性命他管得着吗?想不丢性命啊,简单呢,你别随便踢别人屁股不就得了?又要作恶,又挑不准软柿子,还想全身而退,呵,想得美。
柳春风:那那那那你怎么着也不能因为别人踢你的屁股一脚就就要人性命吧!
花月:车轱辘吧你是,没完没了的,怎怎怎怎么不能啊,在你那儿不能,在我这儿太能了。我就一句话,想不被害,就别害人。你想冒一两风险使一两坏,你当这是在茶叶铺买茶叶呐,买半斤得八两?这是作恶!播几粒种子且由得你,收几茬恶果可就由不得你了。
柳春风:就你聪明,就你会说!那你倒是说说梁煊是不是凶手。
花月:要我说,梁煊不可能是凶手。(从柳春风手里把橘子拿回来)嘿嘿,给我。
柳春风:你怎么这么肯定?昨晚只有他没有不在场的证人,只有他的武艺与飞凌喧不相上下,也只有他来意不明,他嘴上说来比武,可他做杀人生意,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也说不定。
花月:不在场证人,武艺,来天老观的目的,这三个疑点,对吧?那咱们一样一样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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